关于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活动的通知
编辑:李宏文档来源:更新时间:2017-12-1 16:49:07
委属基层党组织、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关心与爱护,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机关党委拟于2018年元旦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元旦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二、慰问对象
慰问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二是近几年来受市级以上党委表彰的生活上遇到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党员;三是生活上遇到困难的老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调查摸底。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市农委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参考名额表 (附件1),从实际出发,以召开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慰问对象,并于12月12日前将《市农委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申请表》(附件2)报送机关党委。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上门慰问、召开座谈会集中慰问等方式开展慰问活动。要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所思所盼所忧,协调解决他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他们工作和生活的信心。
(三)确保专款专用。各党支部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严格掌握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慰问款全部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确保在2018年元旦期间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市农委机关党委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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