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365bet国际
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编辑:李宏文档来源:更新时间:2017-8-28 14:04:56
各区、县(市)农业(林)局,农机局(总站、办),县(市)水产总站,委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365bet国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365bet国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
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根据《信访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农业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规政策,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第三条 农业领域信访投诉请求,应当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进行合理分梳依法处理,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第二章 分类梳理
第四条 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包括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应当根据信访诉求主体、具体目的,按照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意见建议类、信息公开类进行分类梳理。
第五条 意见建议类、政策咨询类因无其他明确的法定途径,可不列入分类梳理范围。
第六条 信访投诉请求梳理范围,应当厘清正常农业业务办理与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法定途径处理信访与一般信访区分,为依法导入不同法定途径提供确切法规政策依据。
第七条 申请申报办理农业业务投诉请求,按法定职能权限、法规政策依据,确定本级相关职能部门权责、责任人。
第八条 不服农业部门行政行为及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信访投诉请求,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列出对应的司法及其它法定途径清单,细化明确处理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
第九条 农业领域信访事项投诉请求,能通过信访途径以外法定途径办理的,应当导入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
第三章 分类引导
第十条 下列情形引导到农业法定业务途径办理:
(一)应当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法定途径申请申报办理农业业务的,按照法定职责或权力清单,引导通过相应法定途径办理。
(二)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农业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引导通过行政处罚途径处理。
(三)检举投诉违法行为,要求农业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责任的,引导通过监督检查途径处理。
(四)举报农业干部违规违纪的,引导通过纪检监察途径处理。
(五)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引导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办理。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引导到司法及其它法定途径办理,应当书面提示信访人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起诉、申诉)主体、受理范围、程序和时限等条件下提出。
(一)不服农业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引导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处理。
(二)农业系统内干部职工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引导通过申诉途径处理。
(三)农业系统内单位与职工之间劳动、人事、考核、土地、房产等争议,引导通过调解、仲裁途径处理。
(四)其它属于政法机关管辖的,引导通过司法程序或相应法定途径处理。
第十二条 对属于农业部门职权范围,无法导入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依照《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衔接配合
第十三条 各单位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抓手,指导、协调各内设机构依法履职、依法规范信访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畅通依法办事路径,加强业务等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防止信访投诉请求在部门内部空转。
第十五条 各级信访工作部门要负责做好程序性投诉请求的分梳、导入、督办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动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第十六条 全市农业部门其它内设机构,负责做好与业务职能相关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判定及处理工作,做好源头推动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处理。
第十七条 系统内应当加强联动,规范信访受理范围,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首问负责制;做好初信初访、信访投诉请求分类,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及时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处理。
第十八条 加强农业部门与本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配合,加强农业部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做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第十九条 涉及多个部门、疑难复杂的信访投诉请求,报请同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第五章 宣传引导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将本单位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十一条 宣传、培训农业系统内干部职工,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每个部门、每名干部职工的共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强化宣传,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自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六章 督促检查
第二十四条 市农委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典型引路、通报表彰、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把信访制度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进行,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有计划地组织落实。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附发《哈尔滨市农业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请各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清单或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3月15日起实行。